上海海洋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人:李志强  发布时间:2017-05-06   动态浏览次数:145

上海海洋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上海海洋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以海洋、渔业、食品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为依托,培养高素质的公共管理人才,尤其是高层次的专业化海洋与渔业管理人才。

  

一、培养目标及规格

立足上海,辐射全国,根据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中介组织机构管理的人才需求,培养能够系统地掌握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能够熟练使用社会科学最新分析方法和应用技术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公共管理高级专门人才。

我校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培养的基本规格是:

1.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

3.涉渔、涉海实务管理人员能达到我国海洋人才发展总体水平,成为从事渔业行政管理海洋环境保护与治理、海洋政策分析等具体海洋管理实务的高层次开发应用型人才。

  

二、专业领域

根据全国公共管理人才需求结合我校特色学科教育资源,设置了公共管理实务、海洋渔业管理两个专业方向。

  

三、学制和培养方式

1.学制:实行弹性学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2至4年。修满规定学分后,开始毕业论文的写作。

2.培养方式:采取全日制培养方式。为保证培养质量,注重培养方式的实践性与针对性,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协同创新的原则,选择具备一定条件的政府管理职能部门、涉渔机构、涉海机构、非政府机构等单位开展联合培养,构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三位一体的合作培养模式,提高上海海洋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

1.学分要求:上海海洋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采取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36学分。

2.课程设置根据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上海海洋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开设核心课、专业方向必修课、选修课和社会实践四个基本模块的课程。其中,核心课最低应修17学分(其中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英语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分析为必选课程),专业方向必修课8学分,选修课最低应修9学分,社会实践3学分。每个学分一般学习16学时,课程设置见表1。

1 上海海洋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计划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教学方式

开课    学期

公共学位

(4学分)

0710017

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

32

2

讲授/研讨

1

0710018

英语

32

2

讲授

1

领域学位

(13学分)

0710019

公共管理

48

3

讲授/研讨

1

0710020

公共政策分析

32

2

讲授/案例分析

1

0710021

政治学

32

2

讲授/研讨

1

0710022

宪法与行政法

32

2

讲授/研讨

1

0710023

公共伦理

32

2

讲授/研讨

1

0710024

社会研究方法

32

2

讲授/模拟

1

领域学位

(8学分)

方向一

海洋渔业管理

0310031

渔业行政监督执法

48

3

讲授/研讨

2

0311420

国际海洋法

48

3

讲授/案例分析

2

0311421

海岸带管理

32

2

讲授/案例分析

2

领域学位

 (8学分)

方向二

公共管理实务

0310032

政府经济学

48

3

讲授/研讨

2

0710025

公共组织理论前沿

48

3

讲授/研讨

2

0710026

电子政务

32

2

讲授/模拟

2

选修课

9学分)

0410011

环境与自然资源经济学

32

2

讲授/案例分析

2

0310038

国际渔业管理与法规

32

2

讲授/案例分析

2

0711501

海洋政策与管理

32

2

讲授/案例分析

2

0711502

海洋社会学

32

2

讲授/研讨

2

0711503

非营利组织管理

32

2

讲授/案例分析

2

0711504

社会保障前沿

32

2

讲授/研讨

2

0711505

管理心理学研究前沿

32

2

讲授/研讨

2

0711506

公务文书写作

32

2

讲授/模拟

2

0711507

公共管理经典选读(英语)

32

2

讲授/研讨

2

0711508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32

2

讲授/案例分析

2

实践环节

3学分)

社会实践

2

联合指导

1-3

专题讲座

1

讲座/研讨

1-3

注:所有专业方向必修课均可作为非本专业方向学生的选修课。

五、实习实践

为培养上海海洋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以致用的素养和能力,所有研究生必须参加社会实践与专题研讨活动,共计3学分。第三学期结束后,学生需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实践报告,不参加社会实践与专题研讨活动或参加了但考核未通过者,不得进入学位申请环节,其基本要求为:

1.社会实践根据专业方向,到公共管理相关组织机构或涉渔、涉海政府管理职能部门非政府机构等实践基地开展社会实践时间3个月左右,实践结束后需提交实践证明,由实践基地及指导教师联合考评。

2.专题讲座:学校聘请公共管理岗位领导和知名学者开设反映公共管理以及海洋与渔业管理学科前沿的学术讲座专题研讨,学生参与讲座和专题研讨的成绩,由导师进行考评。若专题讲座缺勤次数达到总次数的1/3及以上,则此环节考核不通过。

  

六、学位论文

上海海洋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结合公共管理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展开研究。研究生应当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方法,展开调查研究与分析论述,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或改进管理的措施。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经过开题、中期检查、答辩等环节完成。其中,论文开题时间在第三学期进行,论文正文字数应在2万字以上。增加论文预审环节,不通过者不予参加论文答辩。专业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有不少于三分之一实际管理岗位的专家和一定比例的外校专家。

上海海洋大学一贯高度重视学位论文质量,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位论文由MPA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防止出现学术不端行为。上海海洋大学还重视高质量学位论文的甄选和应用。首先,完善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标准和评选工作,推选高水平的学位论文参加全国MPA优秀论文评选。其次,注意挖掘高水平学位论文的应用价值,提炼科学有效的政策建议及时递交有关部门参考。

  

七、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社会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不低于36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上海海洋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